新闻中心

NEWS

联系方式

029-82222777

48686999

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48号缤纷鸟大厦503室

新闻中心 >更多
汽车陪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汽车陪练

陪练公司学员找陪练开小灶,隐患多多
发布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03-04   |   所属分类:汽车陪练   |   阅读次数:1692

在陪练公司学车,练车时间过短是一个普遍问题,导致“陪驾”生意红火:有些学员在没拿到驾照的情况下,找会开车的朋友帮其开小灶,或者直接花钱请人当陪练。

交警提醒,这样做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当事人属无证驾驶。近日,鄞州交警就在环城南路上接连查到了两起这样的“陪驾”,其中一起居然还是醉驾。

前天晚上10时许,鄞州交警大队钟公庙中队在环城南路飞虹立交桥下设卡查处酒驾。一辆黑色大众轿车突然在检查岗前200米处停了下来,驾驶座上的一名女子慌忙下车,和副驾驶座的男子交换位置。

交警立即上前将他们拦了下来。原来,该女子还处于学车阶段,尚未拿到驾照,当晚是找朋友来给她当陪练的。最后,该女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

无独有偶,7月4日晚上8时20分,在同一个地方,交警查到了一名找人陪练的醉驾者。交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时,这名王姓男子说:“正在考,刚过了科目二。”最终,王某因涉嫌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2000元;涉嫌醉驾,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

交警说,有些学车者为了尽快掌握驾驶技术,会选择“陪驾”。这些“陪驾”有的是亲朋好友,有的是花钱请来的私人陪练。

无证驾驶,在主干道上练车,是在拿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开玩笑。一旦出了交通事故,因为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会拒赔。如果花钱雇人当陪练,不知对方是否具备资质,双方没有签订相应合同,最后很可能是无穷无尽的扯皮。

交警说,目前国家对“陪驾”没有准确的定义,也没有规定明确的行业管理部门,其市场准入、经营行为、法律责任等均无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机动车,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者驾驶,交警部门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即便是使用陪练老师车,陪练人员有陪练老师员资格证,如果不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陪练老师员随车指导下练车,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公司简介 /ABOUT US
     西安市轻松上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专业的城市道路汽车陪练公司,为新领驾照和久不开车的驾驶员提高驾驶技术提供城市道路汽车陪练服务。    西安轻松上路汽

友情链接:

微信平台

微信平台

小程序码

小程序码

网站首页| 品牌优势 | 服务承诺 | 车型与收费 | 老师与课程 | 使用帮助 | 关于轻松上路 |
微信平台